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中部〉告偷採芒果男遭網友公審 地主喊冤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蔡宗勳、曾迺強、林宜樟/嘉義報導〕時值芒果成熟季節,楊姓男子日前到嘉義縣鹿
草鄉一六七縣道旁採私有地芒果,芒果園主人陳姓男子喝阻遭對方嗆聲,氣得報警,陳男
向楊男提告求償兩萬元捐做公益,結果在網路遭網友圍剿,昨陳男喊冤澄清「沒有得理不
饒人」,並還原事情過程。
鹿草鄉長楊秀玉表示,一六七縣道兩旁芒果行道樹是公所公共造產,以往芒果採收大多採
外包,但因多次發生包商發現民眾偷芒果索賠事件,且賠償金額都以萬元計,造成很大困
擾,公所才決定不再外包,每年並辦理芒果節開放民眾自採芒果,不料又發生類似求償事
件,令人遺憾。
警方調查,楊男五月六日晚上九點半,開車載八歲小孩到一六七縣道旁採芒果,越界採私
人果園芒果兩台斤多、價值約七十元,芒果園主人陳男出來了解時,認為楊男口氣不佳而
報警,楊男被依竊盜現行犯送辦。
被批得理不饒人 還原始末
竊盜雖屬公訴罪,如和解、取得被害人原諒,一般都能獲檢察官職權處分不起訴,五月二
十四日調解時,陳男要求楊男捐款兩萬元給天主教敏道家園做公益,原本事件就此落幕,
卻有鄉民在網路上傳陳男得理不饒人,陳男跳出來喊冤澄清。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鄉公所公共造產土芒果樹結實纍纍,用路人除須閃避掉落路上的
芒果,還得閃躲撿拾果粒的民眾,險象環生;對此,民雄鄉公所主任秘書李國祥表示,如
果用工具敲或撿拾土芒果,將觸犯竊盜罪,提醒民眾切勿違法採摘,危及他人安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04055
5.備註:
基本上這種鄉下的地方
如果各位有去看地方社團FB
有很多人是會去幹『報警的人』
鄉下的人情味就是我偷你的 你偷我的(真實版 開心農場)
他們覺得不就拿幾顆芒果 有必要報警嗎?
ps.但你說報警有沒有用呢? 我自己搬到鄉下3年多
a.通常你如果只是打電話報案 警察來後會希望你能『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b.偷你東西的人一定會比你大聲『而且你說要報警 他會說無所謂 他要找里長鄉代來』
c.一定要用網路報案 完全不會吃案(但警察臉會很臭 而且跟你說以後打電話就好)
d.里長鄉代 通常會來(但只要你夠強硬 基本上里長鄉代也不敢叫警察吃案)
e.但如果你真的報案 整個地方都會知道(你可能黑掉? 我是不知道黑掉有啥差)
f.基本上你報案過後大約1~2年沒人敢偷你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