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好房網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建商佛心捐地蓋社宅 學者:景氣不好求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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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綜合報導
日前「新莊青年住宅」正式開放申請,全棟由茂德旗下的「中德建設」捐贈,新北市府城
鄉局表示,本案捐贈為「獎勵容積」下產物,不免令人疑惑,這樣的做法,建商爽爽的用
「工業地」換建坪!大眾利益又在哪!?
建商捐「工業地」換建坪,讓民眾好奇「大眾利益在哪裡」?(圖/新北市府城鄉局提供
)
新莊青年住宅。(新北市府城鄉局提供)
新北城鄉局表示,此類重劃區目前新北市自民國90年至今,成案共有33個案件,獎勵容積
上限為30%,新北市首例為位於樹林區由中國化學申請通過,另外規模較大、較有名的個
案為板橋區的「遠東通訊園區」。
以上33案皆根據民國100年「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中「通盤檢討」實施;
計畫申請時,首先必須通過中央與地方兩級審查會通過,同時按照規範捐贈之住、商用地
以及公共設施分別不得低於37%、40.5%,另公共設施也不得低於工業區土地總面積30%
,最後還需擔負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費用,每年50元/1平方公尺共15年。
以新莊大豐一案(包含「新莊青年住宅」)為例,全案總面積共4.33公頃,起初建商在變
更地目時,已捐贈公園道路、綠地、廣場共1.12公頃,另社宅全棟由建商出資建造(含長
照中心、圖書館等公益設施)共約17,000平方公尺,全案由中央與市府都審會通過後,才
給予30%「獎勵容積」。
最後城鄉局補充,由於「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於民國103年修法後,「容積獎勵
」上限由30%調降至20%,104年7月頒布實施,所以104年後所申請的案例將再無30%獎
勵。
德明科技大學客座教授莊孟翰表示,「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本身是對於市
府有利的法規,在尚未計畫前就給予建商規範,讓建商必須給予相對利益給予市府與民眾
,才能通過計畫審核,這種作法對於政府是穩操勝券。
103年前的「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的獎勵容積方式,本身就是為了讓建商
達到「一坪換一坪」的目的,但其中除公益獎勵外,在尚未計畫前就已先捐贈符合大眾的
「公益設施」,建商確實有利可圖。
他最後說,以大豐一案而言,工業用地本身就使用性較低,建商以合法的方式通過,並讓
市府得到相對回饋,還獲得整棟的公益設施(含新莊青年住宅)還之於民,對於新北市如
此高房價區域,是應該繼續大力推廣無誤;以建商角度而言,因近年房市景氣不佳,房價
平均跌1~2成,建商不管在賣壓與銀行利息部分都很大,所以此案建商正好加速銷售變現
,其實也是一種解套的方式,不見得真有暴利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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