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有一個本來是當大夫的,因緣際會,就靠抱人家的大腿,當上了縣官。
這個大夫當了縣官後,不掩本性,老是說錯話,沒人知道他是在講人話,還是講鬼話。
他還把婚外情,說成是什麼「一家親」?
起初很多人還相信這個大夫,但越看越不對勁,紛紛跟他劃分界線。
這個縣官把自己搞到眾叛親離,現在沒有大腿可抱了,自覺官位難保。
母親也勸他要有志氣,不要老想抱人大腿。
他竟然不聽媽媽的話,找上了包公,控訴遭到「肅殺」:
大人啊,連「大腿都不給抱」,這根本就是「肅殺」!
有必要搞到這樣嗎?
這不叫「肅殺」,什麽才叫「肅殺」?
包公號稱「包青天」,生平斷案如神,突然接到這個case,一時找不到法條,
竟然也亂了方寸,慌了手腳。
諸位看官,你能不能也幫幫包大人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