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覺得這案子有另外一個重點就是
: 21日報案失蹤、後來還告知警察可能在男方家裡。
: 但是警察也沒有上門去查。
: 警局為什麼一直到27號兇嫌自殺才找到被害人?
: 後來才調監視器22日已經被裝成塑膠袋了....
: 很明顯就是沒有把失蹤案件當成優先處理。
: 如果這樣,以後民眾報案是不是要先說有可能已經被綁架或者殺害了
: 警方才會重視?
: 這種感情糾紛
: 報案失蹤回來通常都已經......
: 當然我也是事後諸葛啦,但只想知道這種報案制度是否有改善的必要。
: 警察先判斷報案情形,再把它分類一般失蹤還是這種會有生命危險的
: 這樣不是可以避免這種憾事?
現實世界真的不是影集
原先我也以為
去警察局可以用手機通話
追到受話者的位置
影集都這樣演
可是
現實是
警察要處理的事情太多了
每天有多少談分手的情侶
多少少女去見大叔網友
成為社會事件的
大概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
倒是
現在大家的自我中心
已經到了一個誇張的境界
像醫護及警察
都不是像百貨公司的服務業
但是
大家去的時候都希望自己是vip
是尊貴的客人
理當收到最貼心的服務
在醫院
你只是輸送帶上的一件待修理的機器
在警察局
你只是報失蹤人口統計數字+1而已
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