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這樣啦
因應少子化,勞動力大量短缺
女性囚徒應將尚可生育的人進行強制播種懷孕刑
而超過生育年齡的女囚專責照顧小孩至長大投入勞動市場
如此可解決勞動力短缺的問題
而男囚也把生育能力佳的區隔出來
將生育能力佳的年輕8+9男囚用來強制執行女囚的播種任務
當然,是把有生育能力的女囚中年紀最長、體重最重、BMI最高的分配給他們
這會是年輕8+9的嚴厲懲罰,且可充分利用勉強可受孕但身體無法被一般人接受的女囚
至於有生育能力,年紀、體重不會太大,在一般人眼裡接受度高的女囚
執行強制播種就開放給有良民證的肥宅
女8+9被素來瞧不起的肥宅播種受孕,可達到肉體和心靈的教化目的,一改台女劣根性
二則可調節肥宅魯蛇的身心,受過滋潤的良民肥宅更能發揮潛能用於社會
一次解決少子化、台女仇宅、台男孤老的核心問題
勞動力問題在未來必可得到改善
這樣的政見可以出來酸宗痛嗎,有沒有人投我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