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sto (Festo)
2018-05-30 13:00:22我是覺得大律師時代就大律師時代。
美國的律師也沒有很難考阿。
人家是法學院難進去,難畢業。
這才是正途,考試再怎麼考都有限。
考太難,太冷僻脫離現實。
太簡單又要被酸大律師時代。
正常的作法是法學院就難進去。
法學院也不該收高中生。
應該收大學畢業生,錄取與否要看你大學的表現,
大學長期四年的表現,不是短期考試的表現。
法學院課程要紮實,該當就當,沒到標準就是當掉。
沒有什麼開根號乘以十這種事情。
前五名畢業,畢業證書加上with honor。
人家畢業證書加上with honor比考上律師屌多了。
這可是長期的累積阿。
哪有用考師來篩選律師的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