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你應該不是公務員
如果照你這樣說
那為啥公文要分普通件、速件、最速件
照你的說法全部都改成特急件就好
一天內全部要結案
這種只看天數的效率跟績效搞到後來基層怎麼處理??
就是先歸檔結案
讓公文時效天數很好看
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你去看有些區公所的公文時效甚至可以不到一天
但是卻是可以辦6天的普通件
既然可以辦6天表示根本不急
那為啥要急著在1天內結案
因為這些就是做給你們單單看外表績效的人民看的
結論是有用嗎??
騙騙無知百姓,然後讓百姓沾沾自喜認為效率很高罷了
: 這公務員是出來幫柯文哲造神的嗎?
: 柯文哲上任後,公文原本要6天才能辦理,
: 到他任內就變成2-3天。
: 議員索取資料,也可以在一天內就發給對方。
: 這叫什麼?
: 不就是效率嗎?
: 不就是績效嗎?
: 表示台北市公務員的能力與素質超高,
: 在柯市長的代領下,發揮了一般公家單位300%的效率。
: 根本就神了好嗎?
: 這是在黑他嗎?我怎麼覺得是在幫他?
: 檢討本身就是件冗事?這我認同,
: 但愈檢討卻效率愈高?
: 那不就代表,檢討有用?
: SOP有用?
: 而且這還不是國軍那種"精美的妥善率",
: 而是公務員自己出來講的,
: 效率真的就是這麼高。
: 原本要6天才完成的事,
: 2-3天就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