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現在找不到能吵的議題應該也是很困擾啦
新北都計細則修法刪容獎上限 時力抗議批「侯友宜條款」
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43265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修正「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放寬建築基
地開挖率,並刪除整體開發區容積獎勵上限,遭外界質疑向建商靠攏。時代力量多位市議
員參選人今天上午至新北市府前抗議,批評修法是選舉考量,要求城鄉發展局撤回修正草
案。
依據修正草案第47條,103年5月1日前已公告市地重劃計畫書或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的整
體開發地區(共15處),不受容積獎勵上限規範。包括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區、台
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區以及新莊北側知識產業園區區段徵收區等。
時代力量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志明、彭盛韶、曾柏瑜、唐聖捷等人指出,2010年監察院糾
正內政部,要求容積獎勵應明訂上限,避免淪為建商炒作,後來內政部修法制定上限,結
果新北市府的施行細則和自治條例,竟抵觸中央母法。
陳志明指出,新法放寬策略性更新地區的建築容積高達2倍,這是為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
人侯友宜量身訂做,根本是「侯友宜條款」,因為侯友宜曾提出捷運沿線大規模都更的政
見,市府宣稱修法是為因應實務需求,實際上是為了選舉需求。他呼籲市府應嚴守行政中
立。
時代力量提出3項訴求,第一,請市府撤回修正草案,第二,內政部不能同意新北市的施
行細則及自治條例,第三,請國民黨及民進黨市長參選人回應對容積獎勵上限的立場。
城鄉局綜合規劃科科長李擇仁表示,整體開發區不是沒有容積獎勵上限,而是回歸各區的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因整體開發區早期規劃時,地主依據當時土地使用管制分區的容
積獎勵估算成本,若受上限規範,民眾配回土地恐大幅縮水,造成權益受損。
是否撤回草案?李擇仁說,修正版本會送內政部核備,若中央認為不妥,將直接修正內容
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