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gT (星星知我心)》之銘言:
: UDN
: 現行法官法規定法官遴選委員會中,司法院長為主席,2名考試院代表、6名法官代表、
1
: 名檢察官代表、3名律師代表,另外還有「學者和社會公正人士」6人;為顧及「民意」
,
: 新法增加2名立法委員席次。
: 據了解,立委如何推派出2名代表,司法院不干涉,但應該是出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
委
: 員。
只能說這份報紙帶風向帶的太徹底了
現行機制
司法院長為主席,(司法體系1票)
2名考試院代表、(考試體系2票)
6名法官代表、(司法體系6票)
1名檢察官代表、(行政體系1票)
3名律師代表,(民間訴訟代理人3票)
另外還有「學者和社會公正人士」6人;(民間6票)
為顧及「民意」,新法增加2名立法委員席次。(立法體系2票)
這樣下來
司法體系7票>民間6票>民間訴訟代理3票>考試、立法各2票>行政體系1票
所以這樣要解釋成立法委員可以操縱司法?
風向不是這樣帶的吧大哥
難道遴選過程,立法體系不能有聲音?
現在鬼島遴選一定得自己人投自己人(自己人選自己人最近才剛鬧出一波爭議而已)
: 由於遴委會中6名學者和社會公正人士,是由司法院長遴聘,代表司法院長對終審法院
的
: 法官選任將具相當影響性,且將終審法官改為特任官,實務界即有人質疑這是為特定人
士
: 量身打造。
: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各國終審法官都有類似的特任官性質,優點在於選才不受年
資
: 、期別限制,只要審核當事人是否具有擔任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的能力,且透
過
: 這樣的遴選,終審法官更有崇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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