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3歲童天生沒手用腳吃鬆餅 遭店員歧視

作者: 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   2018-06-01 10:58:11
標題會誤導
重點是
小孩子用腳碰的是"公用的"東西
別人也會用到
既然有家人陪同
應該家人幫忙處理
有點公德心好嗎?
就好像帶狗進餐廳一樣
你覺得狗很乾淨是你自己的事
別人不覺得
狗就是不能坐椅子,不能進餐廳
這也是公德心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18-06-01 10:59:00
認同
作者: walkdog0603 (走狗)   2018-06-01 10:59:00
真的很噁心 去洗乾淨 又走回位子早就又髒了
作者: henryhao (LLH)   2018-06-01 11:01:00
走回來,都流腳汗了
作者: raysk (不掩飾的謊言)   2018-06-01 11:08:00
這種特案,店家等客人走後罐子擦一擦不行?
作者: objectk (objectk)   2018-06-01 11:12:00
他這個觀點還蠻合理的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18-06-01 11:18:00
那小孩不是狗,是人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8-06-01 11:20:00
弱勢家庭最他媽的會討拍了
作者: 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   2018-06-01 11:20:00
有的狗是工作犬,工作犬不能進餐廳嗎然後新聞明明就有說有洗腳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18-06-01 11:22:00
有天你老了,身體不靈光,出門四處碰壁和歧視,你何感?之所以為人類,是因為人類是互助的社會化動物,不是畜牲同類間存在情感和信認,你拿人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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