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75500?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這個理由…最高院連撤兩死刑 挨批「莫名其妙」
最高法院連續兩天撤銷強姦、強盜殺人的劉志明與縱火燒死六親人的翁仁賢死刑案,引發
批評;翁仁賢大哥翁仁焜批最高法院法官論點「莫名其妙」,令活下來的人「無語問蒼天
」。
最高法院:死刑必須謹慎
最高法院表示,這兩起案件都攸關剝奪被告生命權,死刑不可回溯,必須謹慎。
最高法院三天前撤銷姦殺五十九歲退休女老師、還咬掉死者乳頭的凶手劉志明死刑,撤銷
發回理由包括:他是否真的搶走死者身上兩千塊,論點引起撻伐,批最高法院的法官不把
被害人放在眼裡,「遇死刑就撤銷發回」,不想承擔判死刑定讞的責任。
被害家屬怒批「莫名其妙」
此外,翁仁賢趁家人除夕圍爐時潑汽油縱火,造成父母等家人六死五傷,一、二審均判死
刑,但最高法院前天以倖存者身上的傷,不是翁放火「直接導致」,加上鑑定人少念證人
結文,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翁仁焜聽到么弟死刑遭撤的消息,第一個反應是無助地問「我們要請律師嗎?」翁仁焜說
,其他弟弟、姪子會受傷是為了救親人,「難道火是自己點的嗎?」最高法院以不是翁仁
賢放火直接造成撤銷死刑,論點莫名其妙。
翁仁焜說,當時父母都在火場裡,身為兒子們難道不用去搶救?他哀痛父母都被燒成黑炭
,難道這還不是罪大惡極?他說,活著的人情何以堪;面對最高法院的撤銷判決,簡直是
「無語問蒼天」。
一名法官批評,最高法院要吹毛求疵,可以搬出「沒踐行法定程序」等連串理由,簡直是
在折磨被害人。
備註:
http://tps.judicial.gov.tw/ms_news/index.php?mode=detail&SEQNO=339266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03號上訴人翁仁賢家暴殺人案件新聞稿
僅節錄重點.....
審判長法官 王居財
法官 蘇振堂
法官 王敏慧
法官 鄭水銓
法官 謝靜恒
http://tps.judicial.gov.tw/ms_news/index.php?mode=detail&SEQNO=338839
最高法院審理107年度台上字第653號劉志明強盜殺人案件新聞稿
僅節錄重點.....
審判長法官 邵燕玲
法官 呂丹玉
法官 梁宏哲
法官 吳進發
法官 沈揚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