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ndwandbenz (i love good CAR)》之銘言:
: “所以他也建議衛福部,可以讓醫學中心的醫師結束總醫師歷練後到偏鄉醫院服務2年,?
: 後就可以回院擔任主治醫師,以此增加醫師們的歷練外,也可改善偏鄉醫師的不足並增進
: 鄉間的醫療交流。”
: 幹年輕醫師真雖小
: 要paper要教學要業績才能生主治
: 現在他媽再加上偏鄉服務
: 小科有些已經這樣搞了啦
: 四大科強迫偏鄉服務
: 寧可去服務26啦
: 同樣是刁民至少人家願意給錢
: 幹偏鄉就沒醫療資源就不夠
: 出事了照樣告
: 一萬塊連律師費都不夠用
: 媽的勒叫法官去當偏鄉醫師啦
說醫師強制服務偏鄉的是哪邊有洞嗎?
我可以說
偏鄉好可憐喔 強制要有律師服務?會計師服務?地政士服務?
馬的只要國家有發照的 全部給我去兩年?
去又怎樣?我沒熱誠啊…
一個禮拜看少少的一診兩診就好啊
全部轉診都會區醫院等時間到啊
再來說這家醫院好了
這家醫院位於國三竹山交流道3分鐘
沒塞紫南宮車潮的話
到亞洲附醫15分鐘
到中國附醫大概30分鐘
請問一下 ,如果台中市內任何一個地方30分鐘內到不了醫學中心的
是不是都可以比照辦理設醫院?
新社要不要設一個?
神岡要不要設一個?
多一萬都沒人要來?
多什麼一萬?
保障薪新人價多一萬,還是其他醫師最低月薪多一萬?
中部挖角我的幾乎都是用該科所有主治醫師的
最低薪當保障薪挖我,不是什麼新人價挖
如果該院真的用新人價挖人
當然只能祝福他遇到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