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就是把停車成本轉嫁社會大眾才有這麼低的操作成本
爽這麼久了也該回歸使用者付費了
台北市區為例,汽車停1小時40-60跑不掉
抓一台機車停車位等於1/4汽車停車位,1小時10元是很合理的,如果考量停車場維護和收費員基本成本,也可訂基本門檻20元停2小時,之後再以1小時10元累計
如果騎車增加每天多100元左右停車費,
和大眾運輸月票1280隱含每日通勤成本40-60比較,就可以增加使用大眾運輸的誘因
當然配套還是要有
1、全市停車位不論巷弄,週間非深夜時段一律收費
2、加強違停開單
這樣搞一定有效,但市長可能三天就下台,台北市進步城市不是說假的。
※ 引述《Festo (Festo)》之銘言:
: : → eric112: 台北市機車停車格每次20元每天30元停到飽可以買月票 06/03 09:52
: 這根本不是合理價位,
: 法定機車停車格是0.9公尺,
: 汽車停車格是5.5公尺,所以一個汽車停車格換六個機車停車格。
: 你隨便問一個在台北市的上班族,一個月汽車停車費多少。
: 一天180就可以停了?!
: 怎麼可能,你別傻了。
: 我一個月就停八千喔。
: 要是跟我在同一個區域上班,我認為一個月機車至少也要1300以上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