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m1112: 殺一個人不會死刑 何況是大家一起殺 罪刑分攤
我不知道你的法學知識哪裡來的,還是跟哪個法學大老拜師的
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第一款,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或是使用刑法第30條幫助犯第二款,幫助犯之處罰,得案正犯之刑減輕之。
要用28還是30就是要看當時現場狀況來取決,如果大家一起弄死他那就刑法第28條
但如果是只有一個人的行為,其他人負責把風或是其他幫助正犯的行為就有可能案情況來
適用刑法第30條
無論如何你哪裡看到可以罪刑分攤?
大一刑法就會教你 「一部行為,全部責任」這是很基礎的概念,不要躲在推文裡
面造謠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