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雄退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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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林義雄 在退黨聲明裡是這麼說的:
對一般民眾的期待:
一般人民應站在國家主人的立場,對各式各樣的政黨隨時保留選擇支持或拋棄的超然地位
。所以政黨只有一時的支持者,而不必有永久的黨員。否則一般人民分別成為各個政黨的
黨員時,各政黨就形同人民相互對抗的集團,而人民也失去了主人的超然地位。
對政黨的期待:
政黨依附國家而生存,所以政黨的目的應在促進國家的政治進步。政黨應認定其他政黨是
促進國家進步的同工。所以對於他黨都應視為友黨,不應為了爭奪政治地位及權力而捨棄
國家的利益,更不應互相仇視、敵對。
退黨的原因:
以近年來台灣的選舉情況來說,代表各政黨的候選人,大多數會夥同該黨之公職人員,舉
辦所謂 造勢大會,或刊登巨幅廣告號召自己的黨員及支持者,一起來批評痛罵,甚至於
誣蔑其他政黨及其候選人,並無理性的政策辯論。所以每一次選舉,幾乎都讓台灣的 族
群更加分裂,階級更加對立,選後仍然互相仇視、惡鬥,使整個國家和社會陷入紛擾不安
。我既已無意從事黨務工作,也不願代表任何政黨競選公職,所以作為民 進黨黨員已無
任何意義,因此選擇作為一個超然的民主國家的主人,從此不再附屬於任何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