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邏輯其實很有趣
那換一種場景我問各位鄉民法律專家
有小偷闖空門或強盜到館長家,館長不在
反倒是小偷被館長的狗大熊咬死
請問怎麼判?狗會死嗎
還是館長要怎麼賠?
ps:我是覺得台灣法律跟法官一結合很瞎啦,根本就是法官拿來保護加害者的
※ 引述《nonpolar (Nonpolar)》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qNPFENG.png
: 館長昨天在談陸戰隊被槍殺的事情
: 直播裡提到說 只要是殺人就是死刑 沒有第二句話
: 乍聽之下好像很厲害
: 但再仔細想一下 館長這做法根本有問題啊
: 幾年前一位闖空門的小偷
: 屋主返家在家裡遇到
: 屋主為了保護身旁有身孕的太太
: 扭打過程中把小偷勒死
: 照館長的理論
: 那這屋主不就死定了??
: 請問要怎麼跟館長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