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色狼動畫】光頭伯用「咕咕」弄男童 宜地院重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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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慣犯陳文惟,去年7月底出獄後重回宜蘭縣老家,政府對他啟動社會處遇機制,但他
出獄短短52天,又拐騙10歲男童性侵得逞,宜蘭地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陳男13年
徒刑。被害人家屬則呼籲「不要讓性侵慣犯出來危害別人」。
陳文惟(37歲,在押)是性侵累犯,在台北監獄接受強制治療,經鑑定有戀童症、輕度智
能障礙、酒癮等,「性衝動及戀童傾向十分強烈,呈中高度再犯率,自我監控能力不佳」
,去年7月刑滿出獄後搬回宜蘭親友家,當時新北市府函請宜蘭縣衛生局,依《性侵害犯
罪防治法》,對陳男啟動社區處遇機制,評估仍有「中高危險再犯」可能,不料9月17日
就犯下性侵幼童案。
檢警調查,案發當天中午,陳男騎腳踏車在社區遊蕩,搭載10歲男童到附近建築工地,竟
對男童性侵得逞。男童返家向母親哭訴「光頭阿伯用他的咕咕捅我的屁股」,母親急忙報
警並帶兒子驗傷,於肛門採得陳男精液,警方當晚將陳男逮捕。
宜蘭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陳男犯《刑法》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加
上他為累犯,其精神鑑定並無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行為能力,因而重判他13
年。男童父親得知判決表示「符合預期可接受」,男童母親表示會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法務部統計,2005年到2009年共有3104名性侵犯出獄,出獄後再犯比率為22%,其中再犯
下性侵罪比率為3%;2011至2017年,有6436名性侵犯出獄,有145人再犯性侵害案,比率
為2.3%,已有下降趨勢。
一名觀護人表示,刑期結束性侵犯,會轉由各縣市政府警政衛生社會等單位接手列管進入
社區處遇階段。台中市衛生局指出,通常會安排初階課程3個月、進階課程1年,最長只能
進行4年課程和追蹤,若仍處中高危險才能向司法機關提報申請刑後治療。
(突發、法庭中心/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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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某族群 嘔嘔嘔 小孩一輩子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