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校長遴選爭議 台大提訴願 教部尊重
2018-06-05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案遭檢舉有資訊未揭露、未利益迴避等多項爭議
,教育部認定有重大瑕疵,要求重啟遴選。台大昨日委請律師提出訴願,事件正式進入法
律戰。教育部表示尊重台大做法,盼未來司法結果出爐後雙方都要理性接受。律師估算,
台大此番訴願若再加上行政訴訟等程序,長則恐需耗時兩年七個月以上。
歷年校長遴選訴願訴訟表格
訴願加上行政訴訟 可能耗2年7月
台大昨發聲明指出,台大校長遴委會一月選出新校長管中閔,但歷經諸多波折,教部五月
四日發文要求重啟遴選,而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決議再發文請教部發聘,但教部仍再回文要
求重選;對此,台大昨委請律師提請訴願,對教部表達遺憾與異議。
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回應,尊重台大做法,未來待訴願甚或行政訴訟等結果,法官做最
後裁決。教部會尊重,也盼台大能尊重最後結果,讓台大遴選爭議能理性解決。
律師黃帝穎分析,台大提請訴願,會送至行政院訴願會審理,預計台大須符合二要件來說
服訴願會,一是教部公文是否為行政處分?
教部︰法官做最後裁決 理性解決爭議
黃帝穎指出,實務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被認定是受託公權力性質,教部對其是職務命令,
因此有爭議;二則要說服訴願會這次確對台大有不合法、理由不充分等情況,台大須連過
兩關才能訴願成功。
黃帝穎說,這次台大校長遴選案,教育部都有法律論述認定其中有未利益迴避、違法兼職
等瑕疵,台大若要抗辯,就需指明遴選程序及管中閔無違法問題,但「怎麼證明」將是台
大困境。尤其管中閔本人根本無任何說明的情況下,更難論證,但未來在訴願會,管中閔
或許也可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到場說明。
黃帝穎分析,台大提出訴願之後,行政院依法必須在三個月內做出決議,因故可以再延二
個月;而訴願有結果後,當事兩造可在二個月內再提行政訴訟,估算一審約一年,走完高
等到最高行政法院定讞,恐需耗時二年七個月以上。
過去也有其他大學因校長遴選爭議走上訴願或訴訟之途,例如九十三年台師大前校長黃光
彩因行政資歷爭議而遭撤校長資格,就曾告上法院但判駁回;前台科大副校長陳金蓮參加
宜蘭大學校長遴選,因性別歧視告教部與遴委,民事庭一審一度勝訴,但二審吞敗;成功
大學則有師生不滿一○三年校長遴選有瑕疵,近年陸續提出訴願、訴訟,但多遭法院駁回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06293
台大此番訴願若再加上行政訴訟等程序,長則恐需耗時兩年七個月以上。
台大此番訴願若再加上行政訴訟等程序,長則恐需耗時兩年七個月以上。
台大此番訴願若再加上行政訴訟等程序,長則恐需耗時兩年七個月以上。
有個方法可以讓它變成六個月
那就是年底讓DPP慘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