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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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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父親明確表態:判凶手死刑!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06-05 13:19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王姓男子拿剁刀往3歲女童「小燈泡」頸部砍23刀,女童身首分離慘死,王被依殺人罪起
訴,並求處死刑;士林地院以我國受聯合國兩公約規範,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
判死為由,處他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今論終結,小燈泡的父親劉大經明確表態,請求法官
判王姓凶手「死刑」。
2016年3月28月,王持菜刀剁砍隨母親出門的「小燈泡」頭顱,他聽到女童母親呼救,仍
未停手。王在犯案後表示自己是四川人,而小女孩「感覺也是四川人」,他只要殺了她,
出獄後自然會有四川女人投懷送抱、替他生小孩,因此得殺了她。
審判長謝靜慧今詳述案情發生的經過,她也對「小燈泡」的父母說聲抱歉,因基於陳述事
實,必須要把這些犯罪過程在唸一遍,並表示看到這麼凶殘的手段,她也覺得起雞皮疙瘩
。小燈泡的父親劉大經、母親王婉諭一邊聽,一邊拭淚。
檢察官在表達科刑意見時,認為王手段凶殘,菜刀揮了30次,其中致命刀傷有17刀,每一
刀都會令人死亡,人的生存權應受法律保障,但沒有道理無辜的被害人所受的保障豈能比
虐殺者少?最高法院找盡各種理由不判殺人犯死刑,但他希望合議庭弘揚司法正義,回應
社會期待,判處極刑。
王姓凶手的辯護律師黃致豪表示,這起意外在於「國家的失敗或不作為」,被告有思覺失
調症,是弱者,檢察官對弱者苛刻,被告不是一出生就帶著兩把菜刀,如果判決只需回應
社會法意識,那就不需要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了,主張「社會的氛圍不是量刑基礎」。
劉大經表示,小燈泡遇害的那一天,他在公司接到噩耗「小燈泡死了!」,他立刻趕赴現
場,不顧闖了4、5個紅燈;當掀開白布時,看到小燈泡半開的眼睛,似乎在問他「爸爸,
到底怎麼了?」,這畫面每分每秒都在他腦海裡。
劉說,合議庭針對被告重返社會及再犯可能性作了諸多討論,包括從個人及家庭病識感,
到更生、衛福、社區等社會構面針對被告未來可能的社會處遇,理性而言,他們支持這樣
的思辯,但很抱歉的說,「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我們還是看不到未來」。他套用台灣大學法
律學院教授李茂生的話,指這種「高規格的處遇」也不是台灣社會所能接受的,也就是說
現在整個社會的狀態是無法保證被告一旦假釋後無再犯之虞。
在社會支持遠遠不夠的狀況下,劉大經反對由被害者一方擔負此類風險,他站在一個父親
的立場,希望合議庭能思考如何運用國家賦予的現有權力及合議庭所企及的能力範疇,防
止被告有機會對社會大眾,社區隣里再施加同樣的犯行。
令家屬無法接受的是,王姓凶手在看守所內還雀躍地和「同學」炫耀,稱強制治療頂多5
年,二審似乎很樂觀,小燈泡家屬認為他毫無悔意,完全不在意他殺死、毀了別人的家庭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180996
5.備註:
等等廢死人X,又要檢討小燈泡爸,死刑不能撫慰被害人家屬,不能拿來當報復工具,最後
未看先猜等等蘇建和又要上來救援了喔!
等等廢死又會跳針,你怎麼知道王景玉有砍小燈炮頭?
你怎麼知道王景玉不會是冤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