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權促會
4小時
愛滋入罪化使人怯於篩檢,無助於降低新感染率
研究發現,恐懼被起訴會驅使新感染人數上升,因為人們會因此怯於篩檢。
發表於醫學期刊 PLOS ONE 的一項新研究強調愛滋入罪化如何使 MSM 族群怯於篩檢。研究
發現,加拿大的蓄意傳染法使 7% 的受試者更不傾向於進行篩檢,可能造成擴大整體愛滋疫
情的連鎖反應。
現行加拿大法律規範愛滋確診者從事「具實在傳染他人可能性之性行為」前有告知他人的義
務。因此,你一但知道自己感染愛滋,就可能引來不告知與傳染他人的法律責任。
這項研究進行於 2010 至 2012 年間,但上個月才發表。研究者找來 150 位愛滋陰性 MSM
前往多倫多一所基礎醫療門診,所有人必須完成一份自我填答問卷,調查內容包括蓄意傳染
法是否讓他們更不傾向於進行愛滋篩檢。
儘管只有相對少部分的受試者填答法規確實使他們怯於篩檢,研究指出這將在人口層級的愛
滋傳染率造成巨大影響。在加拿大,檢驗出感染愛滋後,大多數感染者會被引入醫療體系取
得抗病毒藥物。有效的治療能降低感染者的病毒量,達到不具傳播風險的程度。
根據這點,研究者得以推估篩檢率下降對社群內部的愛滋感染率所造成的效應。
他們預測篩檢率下降 7% 將增加社群內部 18.5% 的新愛滋感染率。根據他們的計算,所有
因沒接受篩檢而沒接受治療的感染者將直接促成族群內部 73% 的傳播風險。
這項預測效應如此強而有力,告訴我們即使保險套使用因法律規範而上升,疫情仍可能持續
擴大,因其不足以填補未接受抗病毒療法者具備的病毒傳播潛能。
愛滋入罪的負面效應不僅於此,它還創造了環繞病毒的污名,使感染者更難告知感染事實,
協商使用保險套。
加拿大自1989 年 1 月起,至少有 184 名愛滋感染者因未在性愛前告知而被起訴。2012 年
,剛好在這項研究進行不久後,修法針對「實在傳染他人可能性」的構成要件給出更明確的
定義。從此,感染者只要使用保險套及具「低」病毒量就毋需承擔告知的法律義務。
仍有許多人認為該次修法依舊「過度入罪化」愛滋。2017 年,加拿大聯邦司法部長在一份
報告書中承認有必要將法律更進一步鬆綁,愛滋疫情是公共衛生的首要議題,而刑事法只能
被用來當作最後手段。這份報告書同時也承認病毒量測不到的感染者不能因未告知而被起訴
,因為「這違反了科學證據」。然而,上述聲明目前尚未反映到再次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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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蓄意傳染愛滋的行為千萬不能入刑法,
不然某族群可能會更討厭篩檢愛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