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新聞一打開就是誰殺了誰,誰把誰分屍了,聽起來真的是很怒!
我想在座的各位不少人想請他媽豬羅妓的法官直接判處死刑或是無期徒刑之類的吧!
巴特!仁本豬義屆時又會跳出來說沒人可以決定他人生死的權利等等……誒…
於是小弟想到一個不錯的ideal,這些窮凶惡極的人死刑對他們來說根本無感,不過就是30元一發子彈,眨眼就解脫了,太便宜了!與其這樣不如去人力發電,刑期不是以時間算,而是以發電量來算,例如酒駕的就規定發10萬瓦,撞死人的500萬瓦,依據刑責來決定要發多少瓦的電力,供全國人民使用,這樣也順便解決能源危機問題,還可以關掉幾座肺癌發電廠,不知道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