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社維法
本來就有規定
沒有原因不能攜帶刀械
但這條法律有執行的困難
如果刀不拿出來
請問你怎麼誰身上有帶刀?
要這樣規定不如呼籲民眾
多買辣椒水傍身防身
只要民眾帶辣椒水很普及
這樣要拿刀隨機殺人的就會有所顧忌
但是如果是有目標的殺人
那真的無解
因為不管是不是隨機殺人
第一個人被殺的都注定會被殺成功
也只要出現第一個受害者
周遭人才會警戒到有殺害事件
最後我要說的是
刀是工具、也可以是武器
可怕的是使用或攜帶的人
我也隨身攜帶刀呀
我都用它來割東西或是挖指甲垢
但公眾場合拿出來應該嚇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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