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ngbsd (............)
2018-06-12 09:37:37※ 引述《klaw (klaw)》之銘言:
: 我是林智群律師。
: 聽說我這個回文在網路上一直被傳,
: 我看了,
: 我認為我這個話講得太衝了,
: 應該要道歉,
: 我不應該單以一個人的收入評論他的程度,
: 因為收入不是全部,
: 一個人的正直、個性、才華,
: 都是「收入」看不到的東西!
: 我也認識一些收入很低(做志工)但很有熱情的人,
: 他們不見得不比我優秀。
熱情不能當飯吃,現實能逼人低頭
不要想陶淵明的氣節
: 如果事情可以重來,
: 我想我的回應應該會拿自己當例子,
: 說一樣的我,
: 我現在的收入比20年前的自己來得好,
: 那個收入的增長,是來自程度,
: 所以我一直認為「收入高低」取決於「程度」,
你知道現在大家罵510的原因是什麼嗎?就是沒能力靠爸,依你說法
當初連勝文被罵的時候,你怎不跳出來?神豬收入又比510高很多阿!
現在社會上程度不一定跟收入高低成正比
有關係就是比人強,沒聽過一句玩笑話「為何我老爸不是李嘉誠?」
沒關係的人只能從底層幹起,結果你沒看現在很多企業都是空降天兵
: 因為我自己跟20年前的自己比,確實如此。
送你一句話「此一時彼一時」,不要張飛打岳飛!
: (一模一樣的人,沒有其他變數)
: https://i.imgur.com/B2dmkt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