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toTea (自動茶)
2018-06-12 11:49:17 要先了解律師的工作跟性格 就不難瞭解他為什麼說出這種話
首先,法律告訴我們 「人人平等」
這一句話根本就是狗屎,跟本就是騙小學生的而已
隨便舉一個例子好了, 你在路上隨便找一個人亂罵他,毀壞他的名譽
跟罵一下郭台銘毀壞他的名譽,2罪通通成立,但判賠的金額一定不同。
最現實的例子:
周玉蔻敗訴馬英九獲賠180萬
周玉蔻敗訴判賠郭董200萬
周玉蔻又輸!罵警察「流氓、黑道」 北院再判拘役50天
看到沒?一樣的一直在敗訴,可是賠的金額、刑期是會為因對象而不同,
這就告訴我們,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
律師就是在這種以權力、名聲、金錢的情形下工作 講出這種話也不意外
以他們的眼光來看 本來就是相同的官司 會因為這個人的收入而有不同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