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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委請律師提告原由之聲明函:
我是陳佩琪醫師,先生柯文哲於2014年底擔任台北市長,即按監察院之規定誠實申報財
產。三立電視台於5月25日晚間播出之54新觀點,來賓和主持人誣指本人和柯市長有2000
多萬不明財產來源,此項指控是涉及政務官貪汙犯罪行為,來賓和主持人若手中握有證據
,應循正常管道向法院舉發,不思正常管道,卻利用政論節目手繪A4紙一張,再以毫無根
據之口頭語言誣陷本人和柯市長有不明來源財產,本人已於六月四日發出存證信函,因距
離寄出已經一周,故今午委請律師對上述三立電視台、主持人陳斐娟女士和來賓曾勁元提
出民事訴訟,並求償500萬之名譽賠償金。
本人第一次上法院告人,所持理由除夫妻名譽受損外,尚有理由如下:
電視台在晚間黃金時段開立之政論節目,自當秉持媒體界之良心,確實執行媒體人該有
之紀律。電視台製播之政論節目,實質有獲得穿插於節目中之龐大廣告收益,既收利潤,
自當更秉持媒體良心,確實把關政論節目之品質,對節目討論之內容、主持人是否事先做
足功課,邀請之來賓過去之言行與上節目時所提供之資料是否詳實,應在節目播出前,做
好事前之審查工作,並在節目播出後做事後之檢視,建立公正客觀之節目評量制度,藉此
淘汰不適任之來賓與主持人。
但本人今日提告之上述三被告對象卻不思行此正道,在節目製作上敷衍了事:電視台只
想收足收滿廣告利潤,主持人只在乎賺到主持費和收視率,來賓除想賺取自身通告費外,
甚至為遂順自己之政治目的,隨意信口開河、汙衊別人,某些政論節目幾已淪為幾位名嘴
與主持人的私人罵人頻道。上述這些單位、主持人與來賓享盡好處,卻把自身利潤與遂行
自身特殊政治目的建立在誣衊首都市長之上,孰可忍?孰不可忍?!私產是我和先生行醫
近30年所獲得之工作報酬,不容電視台、主持人或某些來賓用來作為誣衊我們之工具與手
段,故本人今日委請林智群律師對上述單位和人員提出損害名譽之民事求償。
先生擔任市長三年多來, 本人參加多次公益活動,親身感受到公益團體因大環境經濟
因素,正面臨捐款來源萎縮之經營困境,特別是與兒童福利相關之單位,例如家庭功能失
衡之兒童、兒童癌症或兒童發展遲緩等等,本人聲明自法院所獲得之名譽賠償金,無論金
額多寡,自當全數捐贈此類公益團體,並於捐贈完畢後以臉書向外界公告。
聲明人: 陳佩琪 2018年6月12日
陳醫師今天真的提告了,並決定將賠償金捐給兒童福利團體,真的是正港小兒科醫師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