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警大生散布女網友不雅照 準警官遭開除學籍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06-13 00:46聯合報 記者姜宜菁╱即時報導
國立警察大學四年級洪姓男學生與A女透過手機軟體認識,多次相約發生性行為,但A女的
男友和昔日同學近日接到不雅照片,照片女主角就是A女,A女憤而報警,嘉義市警察上周
到警大找洪男,在其電腦找到相關照片等證據,警大隔天召開會議,在畢業典禮前開除洪
姓學生學籍。
司法人員透露,大學自治主要在保障講學術自由,並不是說校園不可搜索,警察或偵查機
關為尊重大學自治不會主動進入校園,不過當住校學生涉及偷拍、妨害秘密等刑事案件,
學生犯罪時所用手機、電腦可能存放在學校宿舍,以這個角度看,為偵查犯罪及保存證據
,警察就有必要到校園搜索。
洪姓男學生和A女彼此都有男女朋友,兩人是透過手機軟體認識,男方在性愛過程中拍下
女生多張裸照,女生要求不可以任意散布、只能私藏;洪男近日向A女提出交往,疑似被
拒絕後,將A女的私密照傳給A女的男友和昔日同學。
A女擔心身敗名裂,向嘉義市北鎮派出所報案,嘉義警方為扣住證物,向嘉義地院聲請搜
索票要到警大搜索學生宿舍等,嘉義市警察局長認為此事「茲事體大」,搜索警大恐傷害
警界倫理,經溝通後,由警大隊職官協助將洪姓男學生帶離教室。警察在其電腦內找到相
關影片等證物,依強制罪、妨害秘密等罪嫌函送法辦。
洪男涉及刑事案件,警大上周緊急開會決議開除其學籍,洪男無法參加14日的畢業典禮,
他還將面臨學校追討四年的學雜費和官司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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