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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激戰5分鐘翻臉告性侵 她日夜狂叩好友討70萬和解金
20987出版時間:2018/06/13 00:0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13/1372217/
新竹一名彭姓男子去年初與女性友人在家喝酒,喝著喝著擦槍走火發生了性關係,沒想到
過幾天後女方竟態度大變、四處宣傳被性侵,不僅女方男友為此烙人毆打他、取走10萬元
和解金,女方本人也日夜狂叩要求他再付70萬元擺平此事,彭男一時拿不出錢,被逼得走
投無路數度想自殺,最後法官卻認為原告、原告男友說詞前後不一、漏洞百出,不斷索討
和解金的態度也不像一般被性侵受害人,日前已判處彭男無罪。
「婷婷妳好,這麼多天來我都在和死神拔河,想要選擇最不會痛苦的死法......。」根據
判決書指出,被告彭姓男子去年初與3名友人在餐廳聚餐,席間一行人都各喝了一點啤酒
,散場時由其中一名綽號「婷婷」的女子開車載大家回去,被告到家後邀請婷婷上樓續攤
談心,結果兩人3瓶啤酒下肚竟發生了性關係,怎知一完事婷婷就找理由藉故離開,一路
衝下樓跳上車直奔台大醫院新竹分院驗傷、通知男友自己被性侵一事。
偵訊期間,婷婷坦承被告沒有威脅或強迫自己發生性行為,「他只是趁我酒醉時性侵我
......。」但法官質疑,根據證人證詞指出,婷婷的酒量不差,事發當天前後又都是自行
開車,足見其意識清醒、未達失去行為能力之標準,婷婷隨之又改口辯稱曾激烈抵抗彭男
性侵,但法官不僅在驗傷報告看不到任何外傷,更指出了包括彭男當天買了幾瓶酒、究竟
是用手指或生殖器性侵等細節,婷婷的證詞都前後不符、所述顯有瑕疵。
雖然心理鑑定報告證實婷婷事後出現焦慮症,但法官發現婷婷同一時間也牽扯進一起賭博
案淪為被告,研判她感到焦慮未必與被性侵有關,加上婷婷在案發當天傳訊給彭男時只關
心自己的「包包」在哪,事後卻不斷傳訊逼問「要不要和解」、「要不要和解」、「要不
要和解」,實與一般性侵被害人躲加害者都唯恐不及的態度差很大,法官強調本案並無任
何補強證據,單憑婷婷一人證詞難以認定彭男有罪,自然只能判處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鍾禎祥/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