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權促會 1小時
跳過統計爭議,讓我們姑且假設「感染愛滋的人,確實以男同志為多數」論述為真實。
在這個前提下,大大方方的陳述事實,何來污名指責?
很簡單,問題在於「是不是事實,跟有沒有污名,是兩回事」,符合事實者,不一定沒有污
名。
美國在20世紀初實行種族隔離制度,有色人種被附加種種限制,因為「有色人種愚笨不上進
、粗俗不懂禮」,當時多數人都認同這些限制,因為有色人種確實「甚至不識字、犯罪率高
」。當時廣受認同的禁令來由,「愚笨不上進、粗俗不懂禮」是社會觀感,而「教育程度低
、犯罪率高」則是「事實」,而且,這個事實,不乏各種各類的統計支撐。
時至今日,我們可以輕易辨識出,這些限制所依仗的理由,其實相當表面。我們可以輕易的
提出反駁,不識字者眾,是因為給予有色人種的教育機會相當有限,而有色人種本身多數甚
至連小康生活都很勉強,當生活必須掙扎在溫飽與否,上學當然不是優先選項;同理,當生
活甚至不能溫飽時,有沒有違法也重要不過生存。
現在的我們,可以很理所當然的、對種族隔離制度表示唾棄,因為我們很明白,單純對表面
事實而加諸評論或限制,非常不妥,也,不該。我們如果這麼做了,就是污名與應了污名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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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男同志容易感染愛滋是事實,但你們這樣說,仍是在惡意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