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dao》之銘言:
: 換個角度來看,如果有美國人在台灣被依法逮捕拘禁,他家人又跳出來呼籲美國政府要
搶
: 救,台灣人會接受嗎?
: 我國《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早已明文規定駐外機構所不提供的協助事項:
: 「七、駐外機構處理急難事件時,除本要點另有規定外,不提供下列協助....(二)干
涉
: 外國司法。(三)提供涉及司法事件之法律意見、擔任代理人或代為出庭。(四)擔任
民
: 、刑事事件之保證人....(八)介入或調解民事、商業糾紛。」
: https://tinyurl.com/y9evjuo4
: 這就是為了要尊重當地司法,所以有些事政府反而不能去做。
我個人是支持 孫安佐就留在美國審判
不是因為正義 而是我覺得這對台灣比較好
不過你所說的有誤 美國真的會介入他國司法阿
例子一大堆
美軍在沖繩姦殺女人 歐巴馬介入 讓美國人回美國審判
美國人在北韓惹到了金正恩 美國介入 讓美國人回國
雖然那美國人回國後好像還是變植物人或死了
美國人在中國犯案 川普介入 跟習近平討人 美國人輕鬆回國
更別提在台灣 撞人的那個英國人 林克穎
英國都判他有罪 也是不會把他交給台灣
所以 在歐美的價值觀裡 用政治力干預他國司法
實際上就是正常行為
正如我個人的觀點 公平正義只適合於國內
國際上講的就是實力和利益
如果鄉民認為政治干預他國司法是一件壞事
那歐美各國豈不是大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