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發布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問答集
https://goo.gl/NuUq2k
其中的Q23:申報土地、建物常見疏漏態樣為何?
監察院清楚說明
亦常發現公職人員僅填載土地,卻漏填其上建物,
或僅填明建物,卻漏載土地之情形,
因財產申報表已清楚分列土地、建物兩種欄位,
請務必分別填載始為正確。
沒有什麼記載土地就可以省略建物申報的例外,
各自有財產價值怎麼可能省略不報?
推文的回覆太奇怪囉。
※ 引述《pds1 (莫對惡人慈悲)》之銘言:
: 大大不好意思,跟您請教一下,
: 這是監察院財產申報的查詢
: https://goo.gl/HtYkwh
: 查詢侯友宜,
: 在最新的信託財產申報中 (廉政專刊130期),
: 土地申報部分,的確有申報陽明山的土地,
: 但是建物申報部分,卻沒有這棟學生宿舍的申報資料,
: 為何申報資料中只有土地,卻沒有學生宿舍的申報資料? (建物本欄空白???)
: 我對這個不是很懂,能否請大大為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