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有卦我就直接報
本人之前在台北限定的連鎖KTV業擔任初階幹部
大概有一年的時間經常性的無薪加班
也就是~公司不願意報加班
現在在另外一個行業可說穩定了
想想還是氣不過 有許多同事在前公司被凹更兇
因為這個月要展新店的關係
人力無限精簡不說,很多幹部甚至一天被凹兩三個小時以上
都是做免錢
抱怨的部分就到這裡 我知道很多地方都跟這差不多操
沒有要比較的意思 只是現在想給前公司一點顏色瞧瞧
能拿回多少錢倒不是我的重點
但是剛剛查過一些資料
似乎打卡記錄不能成為鐵證??
由於公司的監視器畫面約只保留一個月 也沒辦法靠監視器
資方甚至可以主張
1.公司規定有包含每週公布工時的,是勞工不去提出異議
2.公司有加班申請管道,是勞工自己沒有申請
似乎提出這兩點就會讓勞工沒辦法申訴
但是大家都很清楚事實,就是當日主管已經講明無法報加班,
請大家免費留下來把事情做完,勞工該如何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