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以為酒駕電動腳踏車沒事 男子不服仍遭送辦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615004459-260402
北市保大第一中隊員警在文山區新光路執行路檢勤務時,
發現43歲楊姓男子騎乘電動腳踏車搖搖晃晃,且滿臉通紅、全身酒味,
員警立即上前盤查,楊男主動承認有喝酒,
但質疑為何連騎乘電動腳踏車仍得接受酒測。
警方現場立即告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腳踏車屬於慢車種類,超標仍需開罰或依法送辦,
並請楊男配合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26MG/L。
楊男供稱,下午喝了一些酒,
但是萬萬沒想到連酒後騎乘電動腳踏車也屬於公共危險罪,
他為了規避取締酒駕,才刻意買電動腳踏車。
酒測過後,
楊男情緒激動表示,沒想到騎鐵馬也要被移送法院,
頻頻口出穢言,並指責警方太誇張、社會病了。
員警只得安撫楊男情緒,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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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被耍的
王姓男子常喝酒,多次被逮到酒駕,想找方法規避,
電動機車業者告訴他,酒後騎電動機車不違法,
王男信以為真,花了3萬8000元買1輛來騎,以為從此「免疫」,
不料酒後騎電動機車仍違法,他氣得大罵︰「騙我的業者很無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QvTsi_AV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