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民進黨解散共產黨!「政黨法」上路半年26政黨退場
3.完整新聞內文:
規範政黨運作規則的「政黨法」去年底上路,強化政黨財務稽核與參與選舉等退場
機制要求,5月底會計師簽核申報前年度決算剛截止,目前已有26個政黨解散或撤
銷備案,其中包含中華民國共產黨,政黨退場潮已然成形。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表示,5月底會計師簽核申報前年度決算大限截止後,目
前還在延長處理財報補正階段,預估還要一個月行政作業期,國內政黨因申報財報
規定退場規模,7月中旬後會明朗。
鄭英弘說,「政黨法」上路至今所解散或撤銷報備政黨,都是因自行評估難以符合
規定而主動提出,還沒有內政部依法強制廢止備案案例。
依據「政黨法」規定,已完成備案政黨,必須在1年內完成法人登記;每4年內至少
召開一次黨員或黨代表大會,還不得連續4年未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每年
5月之前還要由會計師簽證申報前一年度決算表,否則內政部可「廢止其備案」。
也因「政黨法」退場機制,從去年12月6日「政黨法」公告施行日起至今,完成備案
政黨雖由333個政黨為幅增加到337個,但這段日子來,更有包含中華民國共產黨、
中華民國機車黨等24個政黨宣告解散,中華生產黨與中華健康聯盟撤銷備案。
此外,仍屬「備案運作中」的311個政黨,有45個政黨目前負責人與聯繫對口不明,
運作停滯,後續也恐是退場標的。
若再以「政黨法」中,政黨不得連續4年未推薦候選人參選公職規定,以投政黨票的
上屆全國不分區立委選舉為例,總計僅18個政黨登記參選,再扣除僅參與地方選舉
小黨從寬推估,現有311個政黨,最後仍恐逾9成政黨4年內要被迫解散。
鄭英弘表示,政黨退場有一些要件,也各有限定期限,讓無運作政黨退場「需要一點
時間」,像是這次5月的財報申報大限、年底的法人登記期限,甚至是「政黨法」上
路後,每4年內要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推薦候選人參選公職選舉等規定都是。
鄭英弘強調,內政部會依相關期程規定,「等時間到」再逐一依規定處理,不會主動
確認目前已有哪些政黨未運作,從寬保障民眾結社權利。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202220
5.備註:
厲害了,我的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