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妳說判決就兩種
1)受害者是法律人 ex律師 不管怎麼殺的 犯罪者都有永世隔絕之必要 死刑不囉嗦
2)受害者不是法律人 手段沒那麼兇殘 有教化可能 不給死刑 死段兇殘 分屍七塊
依兩公約 不得判死 開個無期徒刑給他
好了 賤民法盲不要吵 法官最大
※ 引述《wyvernlee (廢死不可!)》之銘言:
: 最近好多殺人分屍的,
: 依據鬼島法官的思維模型,應該要怎麼判才可以 ?
: 1. 依據三小兩公約,罪不致死
: 2. 國小考試有前三名,所以不必判死
: 3. 犯後態度良好,有抄寫三次心經,可以教化
: 4. 反正可以教化就是了
: 請問我們會看到什麼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