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求歡不成勒斃女分屍 警搜山尋獲全部7袋

作者: iecju520 (哎依喜德魯)   2018-06-19 01:51:34
※ 引述《hahaopen (chun)》之銘言:
: 不是我要檢討死者
: 她很可憐 rip
: 不過我還是有疑問
: 大半夜的 在男方地盤跟男方喝酒
: 這個死者真的沒意識到這是什麼情形嗎?
: 這樣不是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嗎
: 只能說不做死人就不會死
: 引以為戒
我4覺得喇
沒有人出生就擁有安全
而現在安全都是政府給你的
政府說明規則,犯規的話就懲處
因為沒有辦法24H保護你,也告訴你半夜沒四千萬不要出門
除非你有四千萬請保鑣,不然要懂得保護自己
像我 看到8+9都躲得遠遠的,也不會用生命捍衛路權
因為政府只能懲處加害者,不能隨時保護我
所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但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有錢人的生命
作者: SinShih   2018-06-19 01:54:00
觀念和我差不多
作者: vwpassat   2018-06-19 01:55:00
合法擁槍權,才能真正保護自己。
作者: ce3255666 (三峽韋禮安)   2018-06-19 01:57:00
不支持擁槍 保障自由 可是武器容易取得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8-06-19 01:58:00
擁槍? 喝醉後直接睡在那邊有槍有啥用
作者: croydon (angy)   2018-06-19 02:04:00
台灣已經超安全了 去歐美有種夜遊看看
作者: Lindseyy (Lindseyyang)   2018-06-19 02:15:00
同意,這才是自治,自己保護自己自己約束自己。不是去跳個火把舞或搭個帳篷就是什麼鬼社會力量了,脫個衣服就要除罪,令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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