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 這不是要檢討被害者
總覺得這年頭治安敗壞
怎麼教育跟學習避免被攻擊比什麼都重要
法律個人認為只是一個補救措施
讓被害者感覺有被"補償"
看到8+9逼車還要去理論
或在公園看到一堆喧嘩的人還要靠過去
不太熟對方人品還要去私密的空間獨處
(男女都一樣)
這除了增加自己出事的機率還真沒有別的
因為你只是把自己的安全賭在別人身上
當然你可以說為什麼治安不好....政府怎樣怎樣的
但沒辦法台灣國情治安就是這樣
人在叢林裏還是認命一點
※ 引述《iecju520 (哎依喜德魯)》之銘言:
: ※ 引述《hahaopen (chun)》之銘言:
: : 不是我要檢討死者
: : 她很可憐 rip
: : 不過我還是有疑問
: : 大半夜的 在男方地盤跟男方喝酒
: : 這個死者真的沒意識到這是什麼情形嗎?
: : 這樣不是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嗎
: : 只能說不做死人就不會死
: : 引以為戒
: 我4覺得喇
: 沒有人出生就擁有安全
: 而現在安全都是政府給你的
: 政府說明規則,犯規的話就懲處
: 因為沒有辦法24H保護你,也告訴你半夜沒四千萬不要出門
: 除非你有四千萬請保鑣,不然要懂得保護自己
: 像我 看到8+9都躲得遠遠的,也不會用生命捍衛路權
: 因為政府只能懲處加害者,不能隨時保護我
: 所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 但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 有錢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