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很多人都講過了
死刑主要並不是用來遏止犯罪
而是解決犯下大錯的罪犯
還受害家屬與社會一個公義
判決死刑定讞尚未執行者
劉華崑
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刼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 再吊死其6歲
兒子。
吳慶陸
涉及台中老夫婦命案,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兇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
致死。被判死刑確定之後,表示不同意聲請釋憲。
王柏英
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犯案後毫無
悔意。
徐偉展
多次以駕駛計程車,趁機性侵、殺害女乘客
郭俊偉
歸仁雙屍命案 :性侵、殺害偶遇女子,並把路過撞見的農夫滅口。
還有很多
民進黨是死刑犯保護黨嗎?
台灣兩年沒執行死刑了
不要求一次全執行
至少一年執行幾個不過份吧
至少要証明在台灣
惡意殺人是會判死並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