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ana ( )》之銘言:
: 之前很多人都講過了
: 死刑主要並不是用來遏止犯罪
: 而是解決犯下大錯的罪犯
: 還受害家屬與社會一個公義
: 判決死刑定讞尚未執行者
: 劉華崑
: 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刼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 再吊死其6歲
: 兒子。
: 吳慶陸
: 涉及台中老夫婦命案,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兇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
: 致死。被判死刑確定之後,表示不同意聲請釋憲。
: 王柏英
: 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犯案後毫無
: 悔意。
: 徐偉展
: 多次以駕駛計程車,趁機性侵、殺害女乘客
: 郭俊偉
: 歸仁雙屍命案 :性侵、殺害偶遇女子,並把路過撞見的農夫滅口。
: 還有很多
: 民進黨是死刑犯保護黨嗎?
: 台灣兩年沒執行死刑了
: 不要求一次全執行
: 至少一年執行幾個不過份吧
: 至少要証明在台灣
: 惡意殺人是會判死並執行的
先聲明,我是完全支持死刑的!
雖然不清楚這些案件的狀況,但除了像小燈泡這種現場抓貨的之外
鄭捷這種毫無疑問的之外
台灣法官來自朱羅紀的比率基本超過90%
從傳證物喇叭開始,到摸奶X秒不算侵犯
到各種證物丟失,更別說一堆已經被證明的錯判誤判
這些被所謂(警方)偵破的案件,到底有多少有問題?
這死刑該如何執行?
應該把現有定獻的死刑分類。現行犯 人證物證完整無爭議 的先執行了
把有爭議的那些重新看下吧! 台灣誤判已經是常態勒!!
阿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