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之銘言:
: 我跟妳說判決就兩種
: 1)受害者是法律人 ex律師 不管怎麼殺的 犯罪者都有永世隔絕之必要 死刑不囉嗦
: 2)受害者不是法律人 手段沒那麼兇殘 有教化可能 不給死刑 死段兇殘 分屍七塊
: 依兩公約 不得判死 開個無期徒刑給他
: 好了 賤民法盲不要吵 法官最大
小燈泡案兇嫌受限「兩公約」免判死? 檢:我非締約國
https://news.tvbs.com.tw/life/933004
兇嫌王景玉被判定患有精神疾病,因此一審時受制於「兩公約施行法」及「身心障礙者權
利公約施行法」,王嫌遭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因此廢死議題又再次引起社會關注;
我國曾在1968年簽屬兩公約,但事後退出聯合國,雖然2009年前總統馬英九曾批准兩公約
,外交部送到聯合國秘書處,但事後被退件,因此無法完成兩公約生效程序。
高等法院昨日針對「小燈泡案」辯論終結,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高檢署檢察官指出,
立法院制定兩公約施行法,因此將兩公約國法化,不過一審時士林地院判決卻說我國為「
締約國」,顯然用法錯誤,檢察官表示兩公約也沒說不能對精障者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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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熱臉貼聯合國冷屁股 締約文書被聯合國退件
中華民國根本不是締約國 根本不用遵守兩公約
搞笑立法院自己立法變成國內法 但也沒規定精障者不能判死
又士林地院是法盲 誤以為中華民國是締約國 判決書亂引用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