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標題讓我想到早期香港一個變態殺人犯-"雨夜屠夫"林過雲
他的名字在年初也在香港新聞再次出現,據傳"他經過多次申請,將會被准許假釋出獄!"
https://goo.gl/YBQekb
"本港開埠以來最轟動的肢解案,必定是1982年發生的「雨夜屠夫」林過雲的連串殺人案
。當時27歲、任職的士司機的林過雲,自1982年2月起先後肢解4名女性,將殘肢棄於荒野
河道。警方陸續接獲發現人體殘肢報告後,出動大量警力調查,但對兇手背景卻毫無頭緒
。直至一間沖印公司職員發現客人交來的菲林,沖曬出的相片有女性被脫光衣服、性器官
特寫等影像,覺可疑下報警。警方在林過雲現身取相片時,將他當場拘捕。林過雲翌年被
裁定4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至1984年被改判終身監禁。"
他的故事也曾經翻拍成電影,由任達華,李修賢等人演出...其中有一幕就是他將被害人的
乳房泡在玻璃瓶中...
https://youtu.be/_IFstld1Xxw
而Youtube上也有不少片段是有關這個案子的 https://youtu.be/__ZSG52ql3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