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wer0916 (wwer0916)》之銘言:
: 不管 法官判不判死刑
: 只要民進黨還是取得政權
: 就算你再怎樣殺人放火、強姦婦女、十惡不赦
: 民進黨的法務部長也不會讓你死的
: (老子就是不簽,你能拿他怎樣)
: 幸好鄭捷是在馬狗時代判刑,所以才能執行死刑
: 要是在母豬政權犯案,他現在還活得好好,在監獄嘲笑你們
: 殺人犯的守護神,民進黨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政務官應該也算是廣義公務員吧
像法務部長這樣拒簽執行令
有沒有違反刑法127跟131啊?
有沒有沒人往這邊討論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