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怒吼「分屍」判死刑 律師林智群:搞錯重點了!
2018年06月19日 17:29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綜合報導
台灣社會很不平靜,1個月內先後發生桃園夫殺妻、板橋情殺、華山教練殺害女學員分屍
案,3起刑事案件手段殘忍至極,網購達人486先生怒嗆法務部長邱太三「不執行死刑,就
滾蛋!」,網友也一片罵聲,要嫌犯一命抵一命。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表看法,表示網友
撻伐重點搞錯了,應著墨在「殺人行為」,而非「分屍」。
針對近日接連傳出驚悚分屍案,林智群以法律角度分析,殺人後分屍毫無人性,固然不可
饒恕,但「畢竟殺人是殺人,分屍是分屍」,兩者在法律上的評價是各自獨立的。
林智群從2個層面分析,首先就「法條」而言,殺人構成「殺人罪」,可以判死刑、無期
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分屍則是「毀損屍體罪」,最重只能判5年,沒辦法再重了。
另外分析「行為」,林智群指出「殺人」是前階段的行為,殺人犯為了掩飾犯行,最直接
的方式就是分屍,「分屍」通常是犯罪者掩飾犯行的一種手段,而不是殺人的最終目的,
因為分屍時人已死亡,只能用「毀損屍體罪」處理。
林智群表示,鄉民或486先生一直強調的「分屍」手法是「搞錯重點了」,他說,強調分
屍的結果,只會換得一個不痛不癢的5年有期徒刑,要讓兇嫌被判死刑,要努力的方向絕
對不是強調後面的「分屍」,而是前面的「殺人過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619003319-260402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6-20 03:02:00律師要被進攻了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8-06-20 03:02:00所以分屍沒關係嗎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8-06-20 03:02:00只分屍不殺人
作者:
y3226999 (Misaki)
2018-06-20 03:02:00唉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6-20 03:03:00分屍會影響到他有沒有悔意跟教化標準吧分屍除非想出一個好理由,不然很難凹
作者:
PXTERHUA (王子李本日)
2018-06-20 03:04:00那先砍手砍腳再砍頭的話怎麼算可不可以教一下
作者: x6urvery (魁) 2018-06-20 03:04:00
要進攻什麼 他只是要大家強調可以判比較重的那個不是嗎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8-06-20 03:04:00不是好像會用犯案當下思緒清晰來判嗎 都能分屍惹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6-20 03:04:00我是說他會被一些激動人士噴吧,臉書不缺這種人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06-20 03:07:00分屍其實還是會影響法官的判斷,沒有分這麼開還用毀損屍體罪來搞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6-20 03:09:00分屍要不就是想不被發現,不然就心理變態選擇後者明顯是大部分人選擇,裝瘋賣傻精神病正是王道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6-20 03:10:00分屍很麻煩的,又不是豬肉。台灣要不被抓到難度太高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06-20 03:11:00被判精神病通常就不用死刑了,這也是最奇怪的事,精神病幾
作者: dwood123 (朽木) 2018-06-20 03:11:00
會分屍表示兇手已經很冷血了,這個律師標準法匠
作者:
jim1122 (jim1122)
2018-06-20 03:11:00法律人又要亂台廢死了
作者: john11327 (想吃涼麵) 2018-06-20 03:12:00
行為A, 行為B, 行為A下行為B到底三者之中哪個是重點咧
作者:
asianDUB (教員å女)
2018-06-20 03:19:00說的沒錯啊
作者:
AnnaOuO (AnnaOuO)
2018-06-20 03:25:00活著分屍才恐怖==
作者:
kutkin ( )
2018-06-20 03:27:00我沒分屍過好像不能評論根據林律師200萬理論
作者:
l2l (快樂的潛水夫)
2018-06-20 03:40:00律師有這些嘴砲鄉民懂法律嗎 真的是
作者:
hmsboy (一 身 是 宅)
2018-06-20 03:43:00例如A親手殺了B,C把B分屍,C要判死刑嗎?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6-20 03:43:00
義憤撞死律師判死刑,性侵不成殺人分屍免死,科科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6-20 03:49:00
脫離一般社會價值判斷,法律人刑法只會畫樹狀圖不斷展開分類,照case套路,才會有那麼多僵化的法官判決。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6-20 03:54:00
殘忍手段、故意殺人唯一死刑,可以大大嚇阻一些人渣侵害無辜的生命法益,這才是真理!
喔樓上說的好棒棒 快去當立法委員修法啊 還是只能敲鍵盤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6-20 04:04:00
高速公路明日起若不限時速也沒超速罰鍰了,你猜大家會開多少?死刑就是最好的應報預防,少扯什麼雞巴人權兩公約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8-06-20 05:15:00其實說的沒錯 但不能改變分屍讓人覺得憤怒恐懼的事實
作者:
iphyf (遠)
2018-06-20 06:02:00滾
作者:
share8426 (share8426)
2018-06-20 06:46:00一個人本來就死了,路上來一個神經病,把他屍體切一塊一塊,這也是「分屍」。你當然可以抗議分屍者無道德、泯滅人性,但法定上這種情況本來就沒直接殺人者嚴重。原律師的意見不是在否定分屍者死刑,而是在建議一個更可能達成死刑的訴求方式,鄉民不要搞錯罵的對象了
作者:
chysh (chysh)
2018-06-20 06:55:00又是標題殺人
作者: douxid 2018-06-20 07:02:00
難怪連三任法律系的總統都被罵翻,還能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6-20 07:04:00是在強調殘酷的殺人行為,哪來拆分而搞錯重點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8-06-20 07:10:00法匠當如是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8-06-20 07:13:00殺人唯一死刑
作者: zorogto (卡稱) 2018-06-20 07:28:00
念法律的都異於常人,分屍不僅僅是毀損吧,不是為了滅跡嗎。滅跡才是重點啊,殺人當下沒有反省,還想繼續隱瞞事實真相。台灣法律被念法律的搞臭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18-06-20 07:29:00麻煩先解釋為什麼開車撞死律師是死刑
作者:
ohiu (Three cups of tea)
2018-06-20 07:31:00分屍不就是分解屍體嗎?屍體不就是要人被殺之後才有,是我理解錯誤還是律師又來害台灣了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18-06-20 07:58:00法匠很喜歡法律思維 ,那好吧 !請立法院負起責任 ,應該立法解釋將殺人後分屍 擬制視為不可分割之行為 ,並且不應該減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