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是針對華山野人群分屍案在問的吼!
小魯有個疑問,一個妙齡少女的屍體,是要怎麼在野人群中藏兩天啦?
現在天氣這麼熱,人死後一天就會滲水有味道,二天就會有惡臭了欸。
可能的答案有:1. 當地有個大冰櫃,包包後丟進去。
2. 被包成裝置藝術,說成是人體動物園,反正沒有違和感。
3. 放在帳篷裡,野人們視而不見,見怪不怪。
不管是哪個選項,就算沒直接參與,怎麼想這些野人們都是當然共犯吧?
警察為什麼沒有按名單全部抓起來,先錄口供再說?
台北市中心、行政院旁的開放園區竟然有人死了二天後還被分屍,
有比這更誇張的事嗎?(政治不算)
另外,說道亂葬崗
每天騎車到南港上班,中途會經過六張犁後方的富德公墓,
那裡以前就是大亂葬崗,專埋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後來才整治成公墓群
但就算到了現在,還是可以看到有不知名的土堆、坑墓,被棄置的平房,
被屍體丟進去,搞不好一、二天後就被野狗群吃掉了,不留痕跡。
※ 引述《sec5566 (sec)》之銘言:
: 幹嘛想藏屍體,
: 去亂葬崗找個洞埋不就好了,
: 本來就墳墓發出屍臭也不會有人起疑,
: 然後也沒有人會經過,
: 被抓還可以辯稱良心不安要讓死者入土為安,
: 還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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