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cbill (明日やろうは馬鹿野郎だ)
2018-06-20 13:29:18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中研院再澄清 前院長李遠哲未領月退金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中央研究院今天再發聲明,針對日前某政論節目多次提及中研
院前院長李遠哲每月領取終身俸及年終等錯誤訊息,中研院雖已多次澄清並於官網放置說
明資料,但迄今外界仍有不實報導,今日再次鄭重聲明,李遠哲於卸下院長職務,及自特
聘研究員退休時,均為「一次請領」退職金和退休金,不得再領月退休金,故並無領取年
金一事。
中研院聲明表示,李遠哲於95年10月19日卸任中研院院長職務時,依政務人員退職規定辦
理「一次請領」259萬3160元退職金;並依規定領取「公保養老給付」141萬4944元,其中
約100萬元雖可辦理18%優惠存款,但李遠哲自動放棄。
另在104年12月31日後,李遠哲自中研院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退休,依中研院研究人員
退休規定辦理,並按照一般研究人員相同之本薪請領「一次退休金」153萬9175元、「公
保養老給付」58萬6093元,均無辦理優惠存款。
特聘研究員制度是在民國79年吳大猷前院長任內修正通過《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為延攬
國內外傑出人才而設立,中研院強調,此並非為李遠哲訂定。而鑑於國外為加強攬才,研
究人員多無聘任年齡限制。
此外,中研院評議會亦於民國95年修正《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增訂「全球性學
術殊榮者,新聘為特聘研究員,不受年齡限制。其聘期由院長提報院務會議決定之。」但
此制度絕非終身聘任,在年滿70歲後,仍須由中研院院長提報院務會議審議聘期,每次以
5年為原則,屆滿後,須再次提報院務會議重新審議是否續聘,此規定實為讓優秀的研究
人員可不受年齡限制繼續從事研究工作,受聘期間依法給付的是薪水而非退休金,亦非年
金。
有關於中央研究院相關制度之立意、沿革,以及常見問題澄清,中研院於105年6月時,即
已將資訊置於官網「常見問題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63124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