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29歲台女赴澳洲求職 慘遭面試官兩度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29歲的台灣女生去年10月剛到澳洲,到達爾文潘達納斯曼特拉酒店想要應聘一份家政
服務類的工作,僱主看了履歷後多次詢問「妳能做什麼來說服我僱用妳?」之後竟然就在
飯店內兩度性侵台女得逞。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據《每日郵報》報導,台女當時才剛到澳洲4天,便到飯店找工作,僱主布萊德斯(Ruel
Lizardo Baradas)在面試時頻頻詢問「妳能做什麼來說服我僱用妳?」發現台女曾經擔
任過按摩師,便要求她幫自己按摩試看看,享受完按摩後,布萊德斯竟表示「換我來給妳
按摩」,台女勉強同意,隨即就遭到布萊德斯脫掉她的褲子並兩度性侵得逞。
布萊德斯的律師則辯駁,除非台女能夠提出證據證明自己不同意和布萊德斯發生性關係,
「不然就算你不喜歡他(布萊德斯)、覺得他很猥瑣、認為他背叛妻子,就算這些都是事
實,也沒有性侵的問題」。檢察官吉瑞(Stephen Geary)表示,該名台女是透過手機將
中文翻譯成英文來面試,當時布萊德斯還向台女表示,「妳很漂亮、我很喜歡妳」,並指
出台女將會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並沒有同意與布萊德斯發生性關係。(即時新聞中心/綜合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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