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館長:說我是XX的!律師說可以告!

作者: y800122155 (@__@)   2018-06-20 19:13:12
※ 引述《e04su3 ()》之銘言:
: 甲要告乙,這當然都可以告
: 要嘛報警處理 要嘛按鈴控告
: 但都會到檢察官那邊 其實在那邊
: 有些檢察官看到這種案子 直接就不受理
: 有些甚至還會斥責甲方浪費司法資源(OS:林北堂堂檢察官 沒空玩這種東西)
: 案件處理到這邊,頂多就是乙方做做筆錄而已(如果甲是報警處理的話)
: 做筆錄是要擔心啥
: 看他要以刑逼民還怎樣 但其實"刑"都很難成立 要到所謂逼民也很難
: 所以呢十之八九會跑警局
一看就知道你這種根本連XX的影片都看沒幾部
其實現在社會大眾都知道他就是XX
他要告你不管告不告得成當然都可以告
他的影片裡早就都不知道講過多少次了
這類的事情他告人
不是要告贏你要你賠多少錢
是要逼你從網路世界出現到現實世界
要看你是誰 想辦法拿到你個資 知道你家住哪
既然你也知道他是XX
他當然就會用XX的方式處理你
律師跟提告只是手段之一
這種XX跟警察/律師當朋友不是想要守法
而是想要有更多處理事情的方式
這些你去水管找都找得到
勸各位板友慎防訟棍慎防XX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18-06-20 19:15:00
他這種做法根本是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6-20 19:15:00
XX到天亮
作者: romeie06 (newwel0001)   2018-06-20 19:15:00
好可怕 的xx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8-06-20 19:16:00
這種告了就雙方分別去警局做筆錄 之後看檢察官要不要成案
作者: degneva (a7x)   2018-06-20 19:17:00
VPN用好用滿 白癡才秀身分證給他看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8-06-20 19:17:00
成案後才會有雙方偵查庭相見歡 沒成案的話就要警察洩密了
作者: jaywall   2018-06-20 19:21:00
不要爆雷好嗎?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6-20 19:23:00
上次郭某人沒告成 不就被警察說他浪費司法資源XD?
作者: vicmeng (.-.. --- ...- .)   2018-06-20 19:26:00
原po是指 台灣警察水準 拿人好處 幫人做事 的意思嗎
作者: buwa56 (balasai)   2018-06-20 19:26:00
xx xx 到天亮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8-06-20 19:33:00
警察洩密很意外嗎,你最近新聞不是看到很多了
作者: ChicagoFire (芝加哥)   2018-06-20 19:34:00
飄汗就是個XX
作者: vicmeng (.-.. --- ...- .)   2018-06-20 19:50:00
你是說館長想要警察 洩漏個資 妨害秘密 嗎?捐了器材 員警就要聽館長 拿身家當館長小弟喔館長沒事只會 說我跟林口分局很熟 侯友宜很好 來嚇人不知林口分局的員警怎麼想 但有人就想著員警會洩密你拿Google來論述 你不就先預設員警都是無良 沒水準不虧是 常看館長直播 教出來的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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