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
台灣有許多的得文藝病8+9跟文藝病遊民~
不事社會上生產也無音樂、舞蹈創作產物、也沒什麼文學作品、藝術物品之類~
祟尚的是一種生活態度及理念,我是覺得跟廟會的文化理念8+9相同啦~
回頭講到主題,行為藝術,可以奇奇怪怪的行為只要灌上藝術就是文藝!
最常講的是脫離社會的框架~所以前陣子有人拍在街頭上蓋被做愛!
脫離法律跟社會、文化層面的框架,那暴力是不是最脫離的一種行動藝術啊!?
像有一些殺人魔,喜歡分屍,還會留下線索!
有一些還會專殺女人、有一些會專殺gay、有人戀手掌癖會拿來擦屁股~還有人皮!
請問,撇除法律跟社會框架,那些殺人魔的行為藝術是不是也是一種美學呢?
我們是否都被社會框架、人文的脈絡、道德的意態、群眾的體系所綁架住了呢? (啾咪)
5樓記得說都是父權的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