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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勞動事件法將設勞動法庭 助弱勢勞工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落實司法國是會議決議,解決勞工打官司的弱勢問題,行政
院院會今天通過司法院函送的「勞動事件法草案」,將由兩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未來
各法院將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或專股,迅速審理勞工案件。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這項草案的制定,是執行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為民事訴
訟法、強制執行法的特別法,以期妥適、專業、迅速、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維護勞
工法定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
賴揆說,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
完成立法程序。
鑑於勞工多為經濟上的弱勢,勞資爭議事件需迅速解決,且有賴於當事人自主合意解決及
勞資雙方代表參與程序。為使勞動事件的處理合於專業性,迅速、妥適解決勞資糾紛,並
符合實質公平,司法院因此草擬這項專法,經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及羅秉成邀司法院及
政院各相關部會完成審查。
草案中明定,各級法院應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或專股,其法官並應優先遴選具有勞動法相關
學識、經驗者任之。
此外,草案參考日本法制,由勞動法庭法官1人以及法院指定具有勞資事務經驗的調解委
員2人,共同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勞動事件,且為使訴訟程序迅速進行,勞動
調解3次內終結、勞動訴訟1次辯論終結為原則;也就是勞動法庭審理前,會有勞動調解委
員會先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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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很好,只怕執行起來又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