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ngbsd (............)
2018-06-21 16:41:46※ 引述《CowEgg (牛蛋哥)》之銘言:
: 文化就不能不爽不要租阿,前校長聲明稿就寫了為什麼文化要租這一棟,
: 要招收國際學生、陸生,教育部規定要收可以,但要提供宿舍,
你的說法有點問題,如果要收國際學生要提供宿舍
為何不改建原有建築,不然就是宿舍保留位置多少,讓想念的外籍生自己抽籤阿
我現在抽宿舍都大家一起抽,除非是某些特殊條件的有優先權(例如:身心障礙等)
: 靠邀,學校原本宿舍就不夠了,要收這些學生,本地生宿舍絕對會更少。
有哪間學校宿舍夠的?我現在要抽學校宿舍還一堆人抽三個床位!
: 既然是宿舍當然要離學校越近越好,當然只能往附近找,
: 你有去過陽明山嗎?大樓就沒幾棟了,
: 撇開之後要改建的法規問題,這些大樓分層分戶,業主都不同人,要怎麼談?
: 有些也是租給學生,有些是自己住,談完都不知道民國幾年了…
: 所以,這棟基本上是陽明山唯一產權單純、完整,而且本來就是租給學生的大樓,
: 懂嗎?為什麼有人說太貴?因為租給文化之前,是一人一間,給妳算100戶,
: 每個月我記得10,000左右,算12,000好了,一年不過1400多萬,
: 當時好像除了電沒包,其他都有包,所以打掃阿姨要錢、第四台要錢、網路要錢、
: 公用電費、水費要錢、修繕要錢,一年下來開銷沒有個200萬大概也有100萬吧。
: 租文化一年實收1500萬,每年漲5%,責任歸屬通通沒有,爽爽收~
: 契約為什麼敢這樣訂,不就看準文化全陽明山只能找我嗎?
宿舍一定要在哪裡嗎?可以在山下找然後提供定時交通車接駁,說穿了文大也是圖方便
: 文化為了要招收這些學生,OO捏著也只能硬著頭皮租阿,不然呢?
: 這樣算敲詐嗎?我是覺得不算啦,就是很會做生意。
那個商人不會做生意?
: 不過,既然知道文化要承租的目的,也知道文化需求絕對超過100人,
: 卻說不知道文化會改建,就覺得是睜眼說瞎話了~
: 應該沒有人幫說侯副市長夫人把樓租給文化是為了學生好吧?這樣就太噁心了。
: 當然,歸根究柢,也可以說文化就不要收這些學生就好,這樣我就無法幫說話了。
學生文大自己要收,要自己想辦法解決,現在人家沒有硬要你租,要打腫臉充胖子
,這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