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陽明附醫前院長唐高駿被控收賄 高院逆轉改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前院長唐高駿被控在8年前,利用醫院採購醫療器材的機會,收受業者
贈送藏在紅酒盒內的現金11萬多元,一審將唐男依貪汙罪判刑7年6月,但高院認為,業者
證述交付賄款的情節有諸多瑕疵,逆轉改判唐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唐高駿另被起訴辦理數位影像處理系統採購案,向得標業者借款200萬元,以便用於自己
在天福茗茶的投資案,高院維持一審認定判他無罪,並主張此部分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須由公務員懲戒機關依法處理,非法院可審理。
檢方起訴,陽明附醫2009年招標「輸液型麻醉機」,唐高駿經由友人介紹結識郭姓廠商,
要郭直接找麻醉科提出請購需求,事後標案果然由郭得標,郭認為唐居中幫忙,提撥15%
得標金額,將11萬5000元放在紅酒禮盒,前往唐的陽明大學辦公室當場交付。
唐高駿全盤否認指控,但因業者認罪,坦承是為了感謝唐的幫忙而行賄,士林地院比對業
者內帳、現金支出傳票,認定唐男犯行明確,依貪汙罪將他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
唐不服提上訴,檢方對於另2年採購案無罪部分也提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為,「輸液型麻醉機」的採購預算是醫院2007年就編定,與郭、唐在2009年
餐廳餐敘沒有必然關係,且唐在本件採購案標出前,也只跟郭見過一次面,2人是否有可
能形成「對價關係」有疑義。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613002381-260402?from=fb_share_m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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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有沒有收賄這不好說,但沒事收人家禮盒這樣對嗎?